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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 上](https://www.shukui.net/cover/76/33015750.jpg)
- 朱尧平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 ISBN:7802211433
- 出版时间:2006
- 标注页数:480页
- 文件大小:26MB
- 文件页数:504页
- 主题词:财政法纪审计-审计法-基本知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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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章 财政审计类1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1
1.擅自改变预算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1
2.擅自减征、缓征、免征预算收入2
3.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3
4.隐瞒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4
5.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7
6.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10
7.坐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11
8.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预算收入12
9.将预算收入存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外设立的银行账户12
10.违规办理预算收入退库13
11.违规编制支出预算14
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14
12.违规变更、调整预算15
13.批复预算不符合规定16
14.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17
15.未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越级办理预算拨款18
16.未按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18
17.未按规定列报财政支出19
(1)虚列支出挂暂存19
(2)将预拨下年经费列报当年支出19
(3)已列支出的结余款未冲减当年预算支出20
(4)未按规定科目列报支出20
(5)将在预算外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21
18.未按规定设置和动用预备费21
20.截留、挪用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22
19.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22
21.挤占、挪用、调剂使用专项资金23
22.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24
23.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24
三、其他预算管理方面25
24.违规调入资金25
(1)将专项资金作为调入资金入库25
(2)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作为调入资金入库25
(3)虚假调入资金26
25.虚列结转下年支出26
26.违规挪用预算周转金27
27.变相发放财政周转金借款27
29.批复决算不符合规定28
28.违规编制财政决算28
30.往来款项清理不够及时29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29
31.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基金等预算外资金项目29
32.擅自改变预算外资金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32
3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预算外资金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33
34.未按规定的比例和时间解缴应当上缴的预算外资金34
35.擅自改变预算外资金的用途,或将预算外资金挪作他用35
36.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35
37.财政专户往来款项清理不够及时36
38.未按规定办理票据的印制、发放、缴销等管理工作36
五、金库管理方面37
39.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37
41.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签章,受理减免税、退税等退库业务38
40.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38
42.经理国库业务的银行违反规定挪用国库库款39
43.违规受理汇总更正预算收入业务40
44.办理预算收入缴库、预算拨款未履行国库监督职责40
第二章 税收审计类42
1.越权制定、更改、调整、变通税收政策42
2.违规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摊派税款43
3.未按规定的征管范围征收税款44
4.未按规定加收税收滞纳金和罚款45
5.违规为纳税人代垫或贷借资金缴税45
6.违规办理税收提退46
(1)违规办理退税46
(2)违规提退税务征收业务经费、奖励经费48
(3)违规提退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49
(1)减免税不符合规定50
7.未按规定办理、审核纳税人涉税事项50
(2)办理缓税不符合规定51
(3)所得税核定征收不符合规定52
(4)企业所得税申报项目审核不严53
8.征收的各种税款、滞纳金和税收罚款,未按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入库54
9.滞留、挪用和截留各项税款56
10.未按规定代征、划转政府性基金58
11.报表反映的欠税、缓税、减免税不实59
第三章 行政事业审计类61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61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61
2.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63
4.违反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决算65
3.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65
5.决算编制不完整66
6.决算编制不真实67
二、预算执行方面68
7.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68
8.违反规定收取行政许可费71
9.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71
10.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74
11.缓收、应收不收财政收入75
12.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76
13.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78
14.截留、挪用、私分实施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81
15.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82
16.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及无主财物未按规定处理,变价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84
17.擅自改变执收执罚主体85
18.无收费许可证收费86
19.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87
20.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未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90
21.违反规定集中或抽调本系统、所属单位资金91
22.收入不入账92
23.转移收入92
24.收入挂往来93
25.无预算支出94
26.截留、挪用财政资金95
27.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99
28.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100
29.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或者提前列支102
30.在往来中列支103
31.在本单位工会或其他单位列支103
32.违反规定计提、使用专用基金104
33.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105
34.违反规定办理个人商业保险107
35.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不配比110
三、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方面111
36.擅自将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改为财政授权支付111
37.在国库集中支付中采用非法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或造成财政性资金流失112
38.无预算、超预算采购113
39.应当集中采购项目而自行采购113
40.应当定点采购而未定点采购114
41.规避公开招标采购115
42.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116
43.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116
44.隐匿、销毁、伪造、变造采购文件117
四、资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基金管理方面117
45.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17
46.资产账账不符、账卡不符、账实不符119
47.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已完工项目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119
48.非经营性资产违反规定转经营性资产以及转经营性资产未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121
49.擅自处置国有资产123
50.违反规定对外投资124
51.国有资产重大流失126
52.罚没物资、追回赃物及无主物资保管不善127
53.违反规定继续实行无偿实物分配住房,或擅自(变相)增加住房补贴127
54.未按规定设立住房基金专用账户129
55.未按规定使用住房基金130
56.未按规定核算住房基金130
五、金融管理方面133
57.违反规定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133
58.银行账户未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多头开户134
59.违反规定未在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户135
60.未按规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136
61.公款私存136
62.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138
63.违反规定办理定期储蓄138
64.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139
66.现金未日清月结,账款不一致140
65.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140
67.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141
68.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141
69.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142
70.套取现金143
六、票据、发票管理方面143
71.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143
72.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145
73.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147
74.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149
75.未按规定购领、保管、缴销票据150
76.管理不善,丢失毁损收费票据153
77.违反规定使用外购非法定票据154
78.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154
79.未按规定领购、保管发票156
80.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157
81.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159
七、税费管理方面160
82.偷税160
8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费161
8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163
八、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164
85.往来款长期挂账164
86.行政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单独核算164
87.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165
88.不相容职务兼任166
89.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166
90.原始凭证不合规167
91.会计凭证未经审核、会计账簿登记不合规169
92.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169
93.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170
94.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造成会计资料毁损、灭失171
95.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不一致171
9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172
97.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173
九、其他174
98.违反规定集资、摊派、拉赞助174
99.违反规定担保176
100.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办经济实体177
101.虚假注册177
102.虚假出资179
103.抽逃出资180
第四章 企业审计类182
一、违反会计核算管理方面182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182
2.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182
3.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184
4.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184
5.未定期清查资产、核实债务185
6.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186
7.未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187
8.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187
9.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188
10.未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披露信息189
11.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190
1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191
13.取得财产未按实际成本计量192
14.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3
15.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194
16.长期股权投资挂往来195
17.长期股权投资未采用正确方法核算196
18.未正确核算已完工、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197
19.未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98
20.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摊销不正确200
21.未正确核算产品成本202
22.未正确核算收支204
23.未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205
24.汇兑损益核算不正确208
25.公司未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209
2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210
26.公司违规使用公积金210
28.私存私放公款211
二、违反金融管理方面213
29.未按规定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213
30.公款私存214
31.用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215
32.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216
33.单位信用卡账户资金来源不合规216
34.金融票据诈骗216
35.违规发行代币券218
36.违反规定支取现金218
37.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219
39.白条抵库220
38.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220
40.违规坐支现金221
41.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221
42.套取现金222
43.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222
44.蓄意侵吞信贷资金或使贷款债务落空223
45.违反规定用途使用贷款224
46.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225
47.逃汇225
48.套汇226
49.境内机构违反外债管理规定226
52.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227
三、违反国资监管方面227
51.私自买卖、变相买卖或者倒买倒卖外汇227
50.境内机构非法使用外汇227
53.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年度检查登记229
54.违规核销资产损失229
55.将财产低价出售或无偿处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30
56.未按规定办理取得资产的转移手续造成损失231
57.违规担保、投资、采购给企业造成损失231
58.隐瞒、截留或拖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33
59.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33
60.关联交易转移利润234
61.未经批准擅自实行产权激励制度或违规发放薪酬235
62.未按规定分红236
63.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237
66.超标准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238
64.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238
65.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基本养老费238
67.违规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职工个人商业保险239
68.未经批准或规定程序,擅自实行改制240
69.应当进行产权界定而未进行,导致国有资产权益受损241
70.将国有资产界定为其他所有制资产242
71.违反清产核资程序或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242
72.应当进行审计、资产评估而未进行243
73.未按要求办理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手续244
74.聘请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245
75.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与中介机构串通作弊,致使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失实246
76.未按规定将改制有关情况在企业内部公示247
78.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248
77.未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国有产权转让交易248
79.在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未妥善安置职工,侵害职工合法权益249
80.在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未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250
81.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以及产权转让合同签订252
82.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当事人恶意串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53
83.国有企业管理层违规收购254
84.未按规定支付国有产权转让价款254
85.内部职工认购股份不符合规定255
86.妨害清算256
87.境内投资者未经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批准擅自对外投资258
88.境内投资者对所属境外机构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和流失情况不掌握,不报告,不处理258
89.境内投资者对所属境外机构不明确管理职能机构及其工作职责,造成管理失控259
90.境内投资者未及时调回境外投资企业外汇259
92.境外机构中方负责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将国有资产产权以个人名义注册260
91.对政府规定报告、备案的境外企业事项不按要求报告或备案260
93.境外机构中方负责人未经批准向外方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61
94.境外机构中方负责人未按规定权限处置国有资产262
95.利用职权收受贿赂262
96.贪污、侵占国有资产266
97.挪用公司资金269
98.违规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271
99.违规经营同类营业…………………………….271
10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272
四、违反工商管理方面274
101.虚假注册274
102.虚假出资275
103.抽逃出资276
104.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277
105.投标者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对手的公平竞争278
106.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280
107.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280
108.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81
109.合同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履行合同281
五、违反税务管理方面283
110.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283
11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283
112.偷税284
11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85
11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285
11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286
116.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政策286
118.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287
117.向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逃避税收287
119.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289
120.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289
121.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290
122.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293
123.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293
六、违反证券管理方面295
124.以欺骗手段骗取证券发行核准295
125.擅自发行证券296
126.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296
127.未经批准发行或者变相发行企业债券的,以及未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发行企业债券297
128.超过批准数额发行企业债券298
129.超过规定的最高利翠发行企业债券298
131.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299
130.用财政预算拨款、银行贷款或者国家规定的不得用于购买企业债券的其他资金购买企业债券299
132.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或者转让业务300
133.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300
134.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301
135.上市公司未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募股资金301
136.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收购本公司股票302
137.上市公司违规质押国有股303
第五章 证券审计类304
一、证券经纪业务方面304
1.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证券304
2.未经批准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305
3.挪用客户证券305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305
6.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306
5.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买卖证券306
7.违规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307
8.将客户的股票作为担保物307
9.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清算备付金账户之外存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308
10.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符合规定309
11.未及时注销不再使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309
12.在自有资金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之间直接划转资金310
13.证券营业部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未按规定交证券公司管理311
14.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他人提供担保312
15.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312
16.为以买卖股票为目的的客户贷款提供担保314
17.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不符合规定的标准314
19.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自营业务315
二、证券自营业务方面315
18.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吸引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315
20.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316
21.从事B股的自营买卖316
22.从事或参与证券欺诈行为的内幕交易317
23.操纵证券市场317
24.委托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代为买卖证券319
25.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320
26.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风险控制比例不符合规定320
三、证券承销业务方面321
27.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证券321
28.在承销业务中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佣金322
29.包销股票过程中,通过故意囤积或截留等方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322
32.违规透露非公开信息323
31.进行虚假承销323
30.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认购股票323
33.承销股票风险控制的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324
34.同时承销四只或四只以上的股票325
35.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方式承销股票325
36.未按规定发放股票认购申请表326
37.承销企业债券中,向发行人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326
38.在承销股票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27
四、客户资产管理方面327
39.未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327
40.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8
4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前,动用客户参与资金328
42.将其所管理的客户资产用于投资的范围和比例,不符合规定329
43.在管理客户资产中,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或者超比例从事关联交易329
45.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330
44.在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挪用客户资产330
46.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331
47.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331
48.自营业务抢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的利益332
49.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332
50.从事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333
51.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333
52.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334
53.明知客户资金来源或者用途不合法,还与其签订资产管理合同334
五、其他方面335
54.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335
55.未经批准经营非上市证券的交易336
56.未经批准擅自办理工商事项336
58.违规为股东或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337
57.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337
59.未分开办理各类证券业务,混合操作338
6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339
61.兴办实业、购置非自用不动产,或已有的非证券类资产未及时清理339
62.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340
63.未达到净资本最低标准的证券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341
64.提供的担保额超过其净资产额的20%341
65.直接进行风险投资或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公司间接进行风险投资341
66.将股票质押贷款挪作他用342
67.用所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股票进行股票质押贷款342
68.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343
69.将定向发行的债券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343
70.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343
72.发行债券提供担保不符合规定344
71.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禁止性的业务和行为344
74.进行国债卖空345
75.在计算营业税时,将不符合规定的客户交易佣金折扣额从营业额中扣除345
73.以出售国库券代保管单等形式变相筹集资金345
76.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或证券公司分公司、营业部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346
77.擅自设立远程交易网点,在证券营业部之外进行投资者的开户和清算347
78.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利用互联网络进行证券交易348
79.将证券回购资金用于期货市场、股本或固定资产投资,或以贷款、拆借等名义用于企业349
80.以租券、借券等方式从事证券回购业务349
81.用拆借资金买卖股票及其他投资350
82.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债券回购资金余额超过了规定的比例350
84.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用现金收付进行交易351
85.进行拆借业务的证券公司,其风险控制的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351
8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未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和结算351
86.在法定会计账册外设立账册352
8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353
88.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务账簿等文件353
89.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未按购买或投资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354
90.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配股未按实际成本计入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355
91.长期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未计入投资收益355
92.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债券,购买价格与票面价值的差额,未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摊销356
93.卖出回购证券差价支出、自营证券跌价损失等未在营业支出中列支356
94.违规预提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357
95.自营证券跌价准备的提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357
96.证券发行、证券自营等收入未及时计入营业收入358
97.违规给股东分红359
附录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