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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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要点精释与裁判依据](https://www.shukui.net/cover/59/33229059.jpg)
- 张弘,许福庆本卷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00365
- 出版时间:2010
- 标注页数:292页
- 文件大小:3MB
- 文件页数:316页
- 主题词:行政诉讼-诉讼程序-研究-中国;行政诉讼-审判-案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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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一、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什么1
二、如何理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三、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3
四、如何理解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4
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5
六、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6
七、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7
八、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7
九、如何理解各民族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8
十、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8
十一、如何理解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9
第二章 受案范围11
一、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11
二、公民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13
三、公民对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14
四、公民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16
五、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18
六、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19
七、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0
八、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1
九、公民对除《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案件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2
十、当事人不服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申诉裁决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24
十一、公民对公安机关留置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4
十二、旧法规未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和其他处理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5
十三、公民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向提起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6
十四、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法院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吗27
十五、某一行政侵权行为,案发在行政诉讼法施行之前,《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否受理28
十六、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28
十七、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及财产损失的处理决定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29
十八、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确权行为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30
十九、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分立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31
二十、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32
二十一、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33
二十二、不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34
二十三、公民对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35
二十四、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少年收容教养”决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35
二十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36
二十六、如果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36
二十七、行政相对人因纳税主体资格问题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37
二十八、当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争议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起诉的,属于受案范围吗38
二十九、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38
三十、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39
三十一、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可向法院起诉的经济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吗40
三十二、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是否由人民法院受理41
三十三、相对人对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42
三十四、运输公司对县委工交财贸部作出的“免职决定”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42
三十五、农民不履行乡政府作出的承担村提留、乡统筹款的书面决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3
三十六、行政诉讼的标的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羁束的,如若起诉属于受案范围吗44
三十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44
三十八、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5
三十九、反倾销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6
四十、反补贴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7
四十一、公民对国防部的命令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48
四十二、公民对的乡政府发布的《修路通知》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49
四十三、对监察机关的开除行为不服,属于受案范围吗50
四十四、公民对行政机关终局裁决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1
四十五、公民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2
四十六、公民对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5
四十七、公民对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5
四十八、公民对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6
四十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6
五十、公民对征用土地、落实私房政策等具体行政行为相互矛盾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处理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57
五十一、相对人对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57
第三章 管辖59
一、第一审行政案件通常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59
二、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59
三、不服海关处理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60
四、不服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61
五、如何理解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62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63
七、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吗64
八、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吗64
九、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吗64
十、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由哪个法院管辖65
十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66
十二、当事人对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包括自治区林业厅)授权的单位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67
十三、既被限制人身自由,又被扣押或没收财产的当事人,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权68
十四、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69
十五、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哪个法院70
十六、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如何处理70
十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如何处理71
十八、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72
十九、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吗?下级人民法院可否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判72
二十、当事人对已经受理案件的法院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吗73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75
一、成为行政诉讼原告需要具备什么条件75
二、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吗76
三、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谁有权提起诉讼77
四、在企业法定代表人被行政机关变更或撤换的情况下,原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吗78
五、公司登记中的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登记行为不服请求变更、撤销,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变更或撤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备原告资格吗78
六、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相邻权人可以起诉吗79
七、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公平竞争权的,可以起诉吗80
八、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81
九、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82
十、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吗83
十一、合伙企业和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何确定原告84
十二、集团诉讼原告如何确定85
十三、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各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86
十四、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吗86
十五、非国有企业被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后,如何确定原告87
十六、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可以企业名义起诉吗88
十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经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被告88
十八、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89
十九、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90
二十、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90
二十一、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如何确定被告91
二十二、税务局稽查分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吗92
二十三、保险公司对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被实施监督检查的,如果不服应以谁为被告92
二十四、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以谁为被告93
二十五、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94
二十六、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94
二十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95
二十八、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95
二十九、如何理解变更被告和追加被告96
三十、共同诉讼人是如何发生的97
三十一、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第三人98
三十二、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代理人100
第五章 证据102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证据102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认证规则是什么103
三、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的理由和范围是什么105
四、被告举证期限是多少天107
五、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如果收集了怎么办109
六、原告承担哪些方面的举证责任110
七、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是否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112
八、原告、第三人的举证期限是怎样规定的113
九、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吗?被告补充证据需要什么条件114
十、当事人提供书证有什么要求115
十一、当事人提供物证有什么要求116
十二、当事人提供视听资料有什么要求116
十三、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有什么要求117
十四、当事人提供鉴定结论有什么要求118
十五、当事人提供现场笔录有什么要求119
十六、当事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有什么要求120
十七、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有什么要求121
十八、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对提供人有什么要求122
十九、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有什么要求123
二十、人民法院收到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吗123
二十一、人民法院应如何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124
二十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吗125
二十三、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哪些证据材料127
二十四、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吗129
二十五、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应如何处理?程序是什么130
二十六、人民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调取证据吗131
二十七、行政诉讼质证的一般要求是什么132
二十八、如何理解鉴定结论及其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和期限136
二十九、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137
三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和逾期的后果是什么139
三十一、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哪些内容140
三十二、如何进行证据保全141
三十三、人民法院如何进行勘验现场143
三十四、制作勘验笔录必须注意哪些事项143
三十五、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44
三十六、证人出庭作证有哪些特殊要求145
三十七、对证人陈述有什么要求146
三十八、对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有什么特殊规定147
三十九、对专业人员出庭说明是怎样规定的148
四十、没有关联性的证据需要排除吗?对补充的证据及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是否可以再进行质证149
四十一、二审和再审质证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新证据”的具体情形149
四十二、如何理解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151
四十三、法官认证的基本方式是什么152
四十四、证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标准是什么155
四十五、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哪些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156
四十六、如何理解定案证据排除规则158
四十七、如何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60
四十八、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而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的效力如何161
四十九、哪些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162
五十、与行政复议程序相关的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163
五十一、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不予采纳164
五十二、行政诉讼最佳证据规则是如何规定的165
五十三、电子证据如何才能具有证明效力168
五十四、当事人的自认有法律效力吗169
五十五、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赔偿调解程序中的自认是否具有证据效力170
五十六、如何认定本证的证明效力171
五十七、什么是司法认知和推定172
五十八、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吗174
五十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仲裁机构裁决文书认定的证据效力如何175
六十、行政诉讼补强证据规则有那些175
六十一、合议庭认定证据方式有哪两种178
六十二、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那些方式纠正179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180
一、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在行政案件中应如何选择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180
二、行政诉讼法对起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81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182
四、在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相对人何时开始享有诉权182
五、相对人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未获法律文书时如何起诉183
六、相对人未被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184
七、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及最长起诉期限是多少186
八、如何理解延长起诉期限和行政诉讼中时效中止187
九、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88
十、人民法院对起诉如何受理或处理189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192
一、对于起诉不予受理及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如何适用192
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原告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如何处理194
三、被告提交答辩状有何要求194
四、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理由及例外是什么195
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96
六、合议庭是如何设置的196
七、如何理解合并审理197
八、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的回避198
九、如何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199
十、撤诉是如何进行的200
十一、如何理解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203
十二、如何理解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204
十三、如何理解中止诉讼205
十四、如何理解终结诉讼206
十五、行政诉讼强制措施适用的情形有哪些207
十六、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规定210
十七、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211
十八、如何理解行政诉讼对规章的参照213
十九、如何适用维持判决214
二十、如何适用撤销判决215
二十一、判决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是什么218
二十二、如何适用履行判决220
二十三、如何适用变更判决221
二十四、如何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223
二十五、如何适用确认判决223
二十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能否加重原告处罚和直接追加当事人处罚226
二十七、如何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227
二十八、行政诉讼裁定适用哪些范围229
二十九、审理第一审和第二审行政案件的期限各是多少231
三十、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如何审理232
三十一、一审中的当事人在二审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234
三十二、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具备那些条件234
三十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如何裁定236
三十四、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行政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吗236
三十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需要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吗237
三十六、原审判决遗漏问题如何处理?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如何处理238
三十七、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哪些判决方式239
三十八、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如何申诉240
三十九、如何理解再审241
四十、如何适用再审程序243
四十一、再审裁判的方式是什么244
第八章 执行246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执行246
二、申请人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多少247
三、如何理解执行管辖248
四、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249
五、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250
六、何谓非诉执行252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252
八、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是多少254
九、如何理解非诉执行管辖255
十、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56
十一、行政机关和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或法院应调取哪些材料258
十二、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259
十三、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260
十四、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形下可以采取先予执行260
十五、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261
十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受理和处理262
十七、如何理解协助执行262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265
一、何谓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途径是什么265
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267
三、受害人取得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有哪些268
四、受害人取得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有哪些270
五、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272
六、哪些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274
七、如何确定承担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276
八、行政赔偿诉讼应遵循哪些程序279
九、如何理解行政追偿280
十、行政赔偿费用如何列支281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282
一、如何理解涉外行政诉讼282
二、如何适用涉外行政诉讼法律283
第十一章 附则287
一、行政诉讼费用如何负担287
后记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