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传播法研究”丛书 传媒规范简论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 魏永征著 著
- 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
- ISBN:9787519203597
- 出版时间:2015
- 标注页数:394页
- 文件大小:57MB
- 文件页数:404页
- 主题词:传播媒介-法规-研究-中国;传播媒介-伦理学-研究-中国
PDF下载
下载说明
“传播法研究”丛书 传媒规范简论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传播法研究”丛书总序&魏永征1
一 传媒权能1
传媒可以为依宪治国做些什么?2
新闻记者权利浅说8
从“表叔局长”落马到“不雅书记”垮台——论网络反腐的功能定位16
吴虹飞微博事件言论面面观26
请采访对象看稿改稿有什么不可以?33
记者拒证权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36
二 司法新闻43
刑案报道呼唤法治原则:从破案为中心到审判为中心44
从源头上规范刑案信息的传播50
念斌案报道:为推进法治作舆论铺垫59
薄案与李案:怎样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65
对一起轰动全国的强奸案信息传播的法律盘点71
刑案报道与侦查的“竞赛”?——复旦投毒案的新闻报道提出的问题82
药庆卫名誉权案与“群众狂欢”89
“李案”余波和律师自媒体涉案言论的边界94
三 侵权纠纷101
网络侵权新颁司法解释:既制裁侵权行为,也保护正当言论102
公众人物权益“克减”论可以休矣110
处罚“咸猪手”与“人肉搜索”的侵权风险——读新颁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第十二条117
360 vs“每经”:法人名誉权案还是商誉权案?——读新颁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125
网络服务商一定能够提供侵权用户的身份吗?134
融合媒体环境下的弭谤机制137
姚晨VS《劳动报》:本案没有输家144
“世奢会”名誉权案中的媒体举证问题150
不同传播范围言论的不同责任156
商业网站转载侵权新闻的责任159
这位“孙悟空”是谁的肖像?162
四 灾祸报道167
从传统“信息攻防战”到“危机传播”新模式——青岛11·22爆炸事件媒体表现分析168
从MH370事件看新闻如何追求真相——事件发生一个月新闻传播回顾176
中庸:中西共循的传媒伦理准则——对年初两起媒体事件的思考191
五 隐性采访199
“福喜事件”和“卧底采访”的限度200
“南都”记者卧底实为警媒协作208
央视曝露东莞“黄流”节目的反思211
“公众人物”不是“狗仔”报道的挡箭牌220
六 健康传播227
《喜羊羊与灰太狼》案和影视暴力228
《再生人的秘密》宣扬了什么?235
应该怎样帮助所谓“艾滋病童”?242
七 行业反腐249
“有偿新闻”与“新闻寻租”250
从21世纪案看新闻敲诈的刑事制裁255
新闻防腐的重要制度:采编与经营分开264
八 典型判例273
1949年来首例记者诽谤罪案回眸274
“如实报道”不实传闻的法律责任——80年代后期徐良名誉权案引发的争论284
80年代上海一起肖像权案引出隐私权关注293
媒体对无审核义务内容侵权的责任——从小说诽谤案的媒体责任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302
保护公民批评国家工作人员权利的早期尝试——90年代徐州市文化局长诉女作家侵害名誉权案311
范志毅名誉权案与“公众人物”321
网络侵害人身权纠纷“第一例”——谢晋身后的一场名誉权案330
发生在上海越剧院的名誉权案与服务商责任——实施“网络人身权纠纷司法解释”的一个难点339
九 教程修订347
新诉讼法与新闻报道无关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一348
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二351
公民有自由,媒体归国家——《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三354
记者不会上被告席了——《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四358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瓶颈——《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五362
坚守新闻真实性的底线——《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六366
把事实和意见分开——《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七370
为什么删去关于新闻立法难点的讨论?——《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八374
又一类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九378
“媒介侵权”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十381
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十一385
责任编辑王宏霞与作品修改权——《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修订札记之十二389
后记393